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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鹿城严管违停 人行道上妨碍通行的拖车处罚

作者:未知   来源:温州交警网   发布时间:2012.07.11 [ 收藏该资讯]  字号:

关键词:拖车,车,系统,非机动车,标志

        从下月起,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将对该区范围内人行道上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严管,瓯海与龙湾两区也将于今年10月开始严管。记者昨天从城管与执法部门获悉,近日,市政府就人行道违法停车行政管理处罚权划转有关事项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处罚的主体、原则等事宜。

  城管与交警部门如何分工?

  根据会议要求,城管与执法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的具体分工为:

  1、人行道违法停车由城管与执法部门负责处罚,骑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的违法停车及其他地方的违法停车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罚;

  2、人行道违法停车妨碍通行的,由城管与执法部门负责实施拖车;

  3、人行道需施划停车泊位的,由城管与执法部门提出,经公安交警部门和辖区镇街依据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审核后,由城管与执法部门施划;

  4、人行道交通事故仍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人行道违停去哪里接受处理?

  按照便民原则,我市各区(功能区)城管与执法部门将在各自辖区设立相应数量的违法停车处理窗口并实现就近缴款;城管与执法部门将在车管所、违法处理中心设置违法停车城管处理工位。

  对机动车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未处理完毕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及机动车辆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将为城管与执法部门提供信息系统接口,实现两部门的信息资料共享和相关数据的实时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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