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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车险前要把握四点

发布时间:2007.06.04 [ 收藏该资讯]  字号:

从国家强制要求所有车辆必须上“第三者责任险”之后,保险客户与保险公司在车险上的纠纷不断,在3月13日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的2006年度十大消费典型案例中,就有1例关于车险索赔的。面对各保险公司纷繁复杂的车险产品,车主们怎样才能明明白放心地买车险呢?

  外地保单别理会

  现象:最近在福州市面上出现外地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拿着外地的保单四处兜售,其价格要比本地市场同类保险低。对此,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的严小纲秘书长表示,由于在榕没有服务网点,因此异地保单在出险时,往往要动用福州市和保单公司所在城市两地核保人员,不但会导致理赔时间延长,而且还容易出现理赔纠纷,甚至会出现保费被截留的情况,这样出险后就根本无法得到赔偿。

  合同条款看仔细

  现象:各保险公司的产品各有不同,各公司提供的合同条款也不尽相同,因此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和产品之前,应认真看清条款中的关键内容。据某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称,目前投保者与保险公司的争议很多是由于销售过程中的误导造成的。

  提醒: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条款再下手,把握合同中的保险责任条款,并要特别注意阅读除外责任条款,因为除外责任条款列举了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各种事故状况,消费者购买保险后要小心回避这些状况的出现,避免发生事故而不能理赔。如果有不明白条款的一定要弄清楚后再做决定,有不认同的条款,可以比较几家保险公司的条款后再做选择。

  到保险公司办理

  现象:车险市场上存在一些“李鬼”假借“李逵”之名,活跃在车市,假冒保险公司的名义为车主“代办汽车保险”。他们有保单,有发票,但这些保单和发票都是假的,非专业人士很难辨别。

  提醒:投保者不要轻易委托他人或其他机构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最好亲自到保险公司办理,并及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咨询,遇到骗保、骗赔的情形,可以向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投诉。

  并非多保就多赔

  现象:有些车险代理者在代理推销车险业务时,会抛出“保得多就会赔得多”的诱饵来误导车险投保者,比如一个险种投保200元就够了,而由于保险代理者的“夸大”,让投保人投入500元的保险。

  提醒:在实际操作当中,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在索赔时,都是完全根据汽车所出险情大小的实际情况进行索赔的,并非“保得多就会赔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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