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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辆进入报废期 车辆使用超过15年不能过户

发布时间:2009.07.09 [ 收藏该资讯]  字号:

  车主张女士问:我的车是全进口轿车,已经使用15年多了,现在还正常使用。最近,与一买主达成了二手车交易协议,但去车管所过户的时候被告知,超过15年的汽车是不允许过户的。我该怎么办?如果不能过户,还能否交易,交易后如何规避可能引发的风险?

  答: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律师李成刚。他说,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目前,郑州车管所是不允许超过15年的汽车过户的。因为根据机动车的性能,15~20年是一个使用极限了,不能过户即不鼓励15年后将报废的车辆交易。所以,车管所的做法是合乎规定的。

  如果车主确实想交易这辆机动车,可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的规定,机动车辆买卖合同自合同成立起生效,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有垫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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