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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5次以上(含5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就扣车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09.06.29 [ 收藏该资讯]  字号:

记者从我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从7月1日开始,机动车5次以上(含5次)交通违法和超速行驶50%以上未在本月底前接受处理的,将被现场扣车。我市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处理仅剩下最后的“5天期限”,交警部门敦促有违法记录的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罚。

  市区新增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方便群众

  为了方便群众接受违法处理,至6月30日,交警部门将延长窗口服务时间,并在市区增加了13个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一大队一中队:银都花苑现代12幢201室;一大队二中队:杏花路54号。二大队一中队:黎明西路307弄36号;二大队二中队:南浦路118号南向二楼;二大队三中队:车站大道大诚商厦二楼;二大队四中队:车站大道站前东小区奔驰商厦二楼。三大队一中队、二、四中队各增加1个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三大队三中队增加3个。

  四大队三中队瞿溪分队(瞿溪法院内)将增设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各县(市)的交通违法处理量还不大

  近段时间,市区各主要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每天有大量群众接受处理,但各县(市)的交通违法处理量还不是很大,其中有许多机动车有5次以上交通违法和超速行驶50%以上违法记录,这说明各县(市)还有很多驾驶人不知道交警部门从下月起将进行严管,为此,交警部门提醒相关驾驶人在6月30日前及时接受处罚。驾驶人可登陆“温州交警网”( www.66wz.com)查询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信息。下月起,5次以上违法和超速50%以上未处理的予以扣车

  7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集中力量整治超速行驶50%以上、有5次以上违法行为的机动车以及客运车辆和校车的违法行为,发现机动车有超过5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和超速行驶50%以上违法记录的,将予以扣留机动车,依法处罚后予以放行。鉴于当前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出现接待能力“过饱和”状况及便民需要,各违法处理窗口发现前来接受违法处理人员过多时,可视情对部分处理人开具《交通违法记录处理通知书》,通知其在有效期内前来处理。6月30日后,对已预约登记处理的,在有效期内不予扣车。逾期未来处理的预约单作废,民警将依法扣留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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