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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办公室首问责任制

发布时间:2008.10.21 [ 收藏该资讯]  字号:

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杜绝扯皮推委现象,特制定来人来电接待第一人首问责任制度。

接听电话或接待来访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职责如下:

一、耐心接待,热情服务,并对具体的内容进行记录、解答或办理;

二、来人来电要求办理的事项,属本职范围的应及时办理;不属本职范围的应负责转交他人办理并告之来人来电当事人;

三、接受咨询的,应尽可能清晰、明白无误地解答咨询人;

四、消费者投诉转交其他同志处理的应交代清楚有关事项,处理结果及时告诉相关当事人;

五、不得说:“不归我管,不清楚,不知道”之类的话;

六、遇到重要事项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

00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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