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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公平交易规则

发布时间:2008.10.21 [ 收藏该资讯]  字号:

一、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市场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二、证(照)齐全,按指定场所经营,不准随意乱设摊点,不占道经营,不搞场外交易,不准经营二手车以外的任何商品。

三、严格执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要求,杜绝违法违纪经营二手车辆,不准以假乱真、欺行霸市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

四、亮照经营,按规定悬挂证照,做到证摊相符、人证相符;不准租借、转让、买卖证件,不准擅自转租、出让经营房。

五、按时交纳国家税收和各种规费。

六、应自觉接受市场、公安、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管理,提高自己的商业信誉。

七、要文明经商,礼貌待人,公平交易,热情、周到、认真地为消费者办理车辆的转移登记手续。

八、遇消费者投诉,经营者要积极妥善处理,不准无理拒绝。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及时向市场管理部门提出调解。仍无法达到目的,由市场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得到解决。

九、讲究文明卫生,搞好店前店后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地堆放杂物,做到户内、户外整洁、美观。

十、爱护场内各种设施,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场内搭建建筑物或改变场内设施结构,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场内燃入烟花爆竹,不得任意动用消防器材或机械设备。

十一、严禁在市场内赌博和酗酒,不打架斗殴,主动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响应国家号召,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严禁计划外生育。

00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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